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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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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狀與申訴狀的區別 |
上訴狀,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當事人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審民事、行政或刑事判決或裁定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時使用的文書。 申訴狀是指刑事案件中的當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屬或者其他公民和民事案件中的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而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訴,請求重新審查案件的書狀。 它們的不同,簡單說就是上訴是對一審判決、裁定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上訴。申訴是對二審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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